【宜宾】2014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第二次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宜宾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宾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因工作需要,按照 公开、平等、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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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宜宾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宾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因工作需要,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面向江安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对象

详见《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要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使用现代办公技术的能力。

(三)试用期满且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计算。如35周岁,即报名开始当日未满36岁即可报考。

(五)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 10月10日(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原机关食堂2楼)

3.所需资料:《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后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调减为2:1。经调减仍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按2:1调减选调名额直至取消岗位。

宜宾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宜宾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宾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三)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请于2014年10月11日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原机关食堂4楼)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14:30-18:00)。

(四)笔试。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笔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参加面试)。确需调整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或调减开考比例为2:1,调减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

(六)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总成绩有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科。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组织考察,主要考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考核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

3.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的岗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体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对拟调人选进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八)公示。对拟调人选在江安县党政网、江安县人才市场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准考证号、专业、学历、总成绩、选调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调动。

(九)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实行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内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20738、2631916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9月26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四川人事考试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crsw.cc/?id=1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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